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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园废弃和违规非机动车清理的通知

2024-01-10 浏览次数:

各单位,广大师生员工:

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,维护校园正常秩序,根据学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》工作部署和校园管理例行安排,安全保卫部拟于寒假期间开展相关非机动车集中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清理范围

1.车身残破、长期无人使用的废弃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;

2.校园内的无合法公安牌照和仿冒、挪用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;

3.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停放在楼宇内以及其它禁停区域的车辆。

二、清理和认领时间

1.清理时间:1月15日至31日;

2.认领时间:2月26日至3月10日。

三、车辆认领

认领期内,请携带车主个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有效凭据,到安保部按程序认领。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车辆,将按无主车辆处理。不符合办理校园通行证条件的电动自行车,请车主在认领后3日内将车辆移出校园妥善处理。

特此通知。


安全保卫部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4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