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学院,广大毕业生:
为维护良好校园环境,推进校园电动车整治,根据学校校园电动车管理规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.请2024届毕业生(含研究生、留学生),在离校前将自己在校使用的电动车带离校园妥善处理,严禁转让或馈赠给低年级学生在校使用。
2.低年级学生切勿购买、接受毕业生转让或赠送的电动车,以免造成的不必要的交通责任纠纷或经济损失。
3.各学院要加强宣传提醒,将引导毕业生积极做好自有电动车处置,作为毕业生文明离校和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内容。
4.毕业生离校后,学校将组织对相关电动车进行清理。
安全保卫部(处)
2024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