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,广大师生员工:
为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,维护校园正常秩序,根据学校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》工作部署和校园管理例行安排,安全保卫部拟于寒假期间开展相关非机动车集中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清理范围
1.车身残破、长期无人使用的废弃电动自行车和自行车;
2.校园内的无合法公安牌照和仿冒、挪用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;
3.占用堵塞消防通道和停放在楼宇内以及其它禁停区域的车辆。
二、清理和认领时间
1.清理时间:1月15日至31日;
2.认领时间:2月26日至3月10日。
三、车辆认领
认领期内,请携带车主个人身份证明和车辆有效凭据,到安保部按程序认领。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车辆,将按无主车辆处理。不符合办理校园通行证条件的电动自行车,请车主在认领后3日内将车辆移出校园妥善处理。
特此通知。
安全保卫部
2024年1月1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