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师生员工:
为创建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,缓解停车难问题,近期学校将对校园内的废弃车辆进行统一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废弃车辆的认定标准
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、楼宇内外,车身残破、落满灰尘、轮胎没气等长期无人使用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(含共享单车)。
二、清理车辆的存放地点
被清理的废弃非机动车将统一移至指定地点存放(佳山校区:西北门后空地;秀山校区:东大门东侧围墙内空地)。长期占用车位无人使用的机动车,将挪至校内有空闲车位区域集中停放。
三、时间安排
1.自行处理:即日起至5月5日;
2.统一清理:5月6至5月8日;
3.公示认领:5月6日至5月底。
四、车辆认领
需认领车辆的车主,请于5月底前携带个人身份证、购车发票等有效凭据,到两校区安保部特勤工作室按程序认领。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弃车辆,学校将依规集中处理。
五、相关事项
请各单位按通知时间自行开展楼内废弃车辆清理,集中存放并报安保部清运。楼宇外废弃车辆由安保部直接清理。
特此通知
安全保卫部(处)、后勤处
2021年4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