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(部门):
“五一”劳动节将至,为确保全校师生员工过一个祥和、愉快、平安的假期,做到“疫情防控不放松,安全文明记心中”。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举措。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印发的《关于印发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、托幼机构春季学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三版)的通知》,加强“五一”假期期间校园活动疫情防控。坚持“人”“物”和环境同查、同防,多病共防,加强来访人员登记和体温检测。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动态精准掌握师生健康状况和出行去向,做到留校人数、离校行程轨迹等健康管理信息底数清、情况明。
2、履行请假报告制度。节假日期间师生离马返马一律通过校疫情防控平台做好审批备案,要如实报送离马、返马相关信息(出行信息、目的地和返程日期),不得虚瞒报、谎报。
3、安全合理安排出行。各部门要教育引导师生遵守属地和出行目的地疫情防控规定,践行勤洗手、常通风、戴口罩、少聚集等公民防疫基本行为准则。多形式多渠道教育引导师生做好旅途防护,主动配合交通场站做好体温检测、查验“健康码”等防控措施,乘坐交通工具时全程戴口罩。
4、认真做好值班值守与应急准备。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防控责任,加强“五一”假期值班值守,确保疫情防控领导体制、应急机制、指挥体系正常运行。继续完善应急预案,做好口罩、洗手液、消毒剂、非接触式温度计等防疫物资储备。一旦出现紧急情况,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并做好处置。
校疫情防控工作应急指挥部
2021年4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