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7年元旦、寒假在即,为确保校园安全、稳定,根据教育厅、公安部门关于加强学校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对今年元旦、寒假期间安全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近期,电信、网络诈骗类、网络借贷案件高发。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方式进行诈骗,如:利用手机短信、电话谎称领导、老师、同学、同乡、亲戚进行诈骗;通过推销文具、化妆品,或银行卡安全账号转账等形式骗取金钱财物;盗用QQ、微信、飞信等网络账号进行诈骗等;近期,校园不良网贷造成了“欠款跳楼”、“裸条借贷”、“暴力催收”现实悲剧的不断上演。广大师生应提高安全防范意识,切勿轻信以各种名义借钱、借物、购买物品、网络赚钱的谎言,以免上当受骗。
二、各部门放假前应以不同形式对师生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提示,要求大家牢固树立“安全第一、预防为主”的观念,增强安全防范意识,提高自我防范能力,认真做好安全工作。
三、各部门放假前要对所管辖区域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,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。保卫处将于寒假前,对相关部门进行专项安全检查。
四、假日出游时,要将安全工作放在第一位,特别要关注天气状况,重视交通安全,不要乘坐无证、无照人员驾驶的车辆、船舶等交通工具。外出时应遵守各场所的安全管理规定,服从安全指挥人员管理,防止意外事故发生。远离拥挤人群,以免发生失窃和踩踏等事件。
五、假日期间,留校学生必须服从宿舍管理规定,宿舍内严禁使用各类违章电器,严禁留宿外来人员及酗酒、赌博。违反规定者,将按校纪校规严肃处理。
六、假日期间,留校学生应尽可能告知辅导员或同学自己的去向,以便及时掌握情况。对可能出现的不安全苗子,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,并及时上报学部(院)和学校职能部门。
七、学生宿舍内的电脑等个人贵重物品,应由学生本人妥善保管好。
八、门卫和宿舍管理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学校的规定,认真做好假日期间出入校门、学生宿舍区域人员、车辆的验证、登记工作,并加强对校区和学生宿舍区的安全巡查。
九、假日期间,校内(包括学校所属的各校区)的建筑、装修、施工、办班、培训、讲座(特别是外来人员在学校举办的讲座)、体育比赛等各项活动,须在放假前按照规定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,经批准后方可实施,一旦出现问题:本着“谁主管,谁负责”,按照学校规定追究责任。师生员工入校请配合门卫检查。
十、假日期间,各部门要加强假期安全值班(含电话值班),认真履职,认真做好值班登记。发现问题及时处理,必要时及时向部门领导、学校总值班和保卫处报告。寒假值班表于1月7日前送保卫处。
保卫处
2016年12月28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