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单位、部门,广大师生员工:
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,维护良好交通秩序,保障校园和师生安全,根据上级有关开展校园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要求,结合《马鞍山市电动车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》和我校实际,经学校研究决定,即日起至9月底,在两校区范围内开展校园电动车专项整治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整治目标
通过专项整治,基本清除校园内的无牌照、改装拼装和不符合新国标《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》(GB17761-2018)要求的电动车,消除电动车乱停乱放、违规充电和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现象,进一步规范共享单车的使用与管理,推动形成校园绿色、文明、安全出行风尚。
二、实施步骤
1.宣传动员阶段(6月)
各单位、部门传达本通知要求,做好宣传动员。学校相关部门广泛开展电动车安全知识宣传,会同交警部门对校园内的不合规电动车进行排查认定和处理提醒。
2.自行清理阶段(6月下旬至7月)
师生员工自行处理个人在校园内使用的不合规电动车。学校相关部门对校园内长期无人使用的电动车进行清理,同时组织开展电动车旧车回收、置换共享单车骑行时间等活动。
3.提醒限行和服务提升阶段(8月至9月)
校园出入口限制不合规电动车进校,对骑行人进行再提醒。学校相关部门协调有关单位进一步优化途经学校的公交线路,提升校内共享单车服务品质,做好校内外骑行衔接,方便师生出行。
4.集中清理和认领阶段(9月至10月)
学校相关部门组织对校园内无人处理的不合规电动车进行集中清理,统一保管,限期认领。期满无人认领的,视为无主车辆处理。
5.长效管理阶段(10月1日起)
专项整治结束后,学校将通过加强门岗管理,禁止不合规电动车进入校园,实行校内电动车登记备案制度(校内上牌工作另行通知),控制校园电动车总量,未经学校安保部备案的电动车今后将不得在校园内使用。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单位、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电动车整治,对于保障校园安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。积极做好本单位师生及教职工家属,以及所属单位管理人员的动员部署,确保整治工作稳步推进。
2.相关单位和部门要密切配合、齐抓共管、形成合力,处理好整治过程中遇到的矛盾与问题。
3.安全保卫部、后勤处等要积极联合市公安、消防、城管等部门,依法对电动车违规充电、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,加强校园及周边共享单车规范管理。
校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
2022年6月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