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站首页 | 部门概况 | 政策法规 | 安全教育 | 支部工作 | 人民武装 | 管理登录 
本站首页
 工作动态 
 通知公告 
 服务指南 
 安全提示 
 新冠疫情防空专栏 
通知公告
您的位置: 本站首页>通知公告>正文

关于从严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(通告六)

时间:[2020年02月08日 20:46]  来源:  浏览:

 为贯彻落实安徽省委、省政府和教育部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,从严加强学校疫情防控工作,严防疫情向校园扩散、坚决遏制疫情在学校爆发,确保校园一方净土、确保师生生命安全,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和马鞍山市最新通知通告要求,现通告如下:

一、近期有关安排。根据省政府决定及省教育厅通知,全省各级各类学校2月底前不开学。具体开学时间,将视疫情防控情况,经科学评估后确定,另行通知。

1.全体学生(包括幼儿园)一律不得提前返校如未经批准擅自返校,将依据规定严肃处理。

2.对于假期离开马鞍山的教职工,应报所在单位批准后方可返回。返回马鞍山后,应自行隔离观察两周。有异常状况,应随时就医。

3.鼓励在寒假期间通过灵活方式(如单人办公、居家办公、网络会议等)开展工作,必须现场开展的,做好防护,切实做好新学期开学前准备。

4.各单位领导班子要靠前指挥,按照从严从紧,从细从实,迅速反应的原则,站在学校全局思考谋划下一阶段疫情防控工作举措,充分考虑开学前后师生返校实际情况,把早发现、早报告、早隔离、早治疗的要求做细做实、落到实处。各单位应第一时间把通告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。

二、落实主动报告。按照马鞍山市要求,14天有外省市及疫情重点地区、部位行程史的人员,须在第一时间主动报告;不主动申报及拒绝接受测温、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,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摸排出的人员,按照防控方案要求,隔离观察,严格管控。

三、健全管理体系。各单位除专人负责,严格落实日报告、零报告外,还应组织院(系)负责人、辅导员、班主任等采取“人盯人”措施,全面掌握师生动态,特别是疫情重点地区师生情况,积极利用网络平台等信息化手段采集师生信息,确保信息报送准确及时,应急处置有序到位。即日起,各单位应对所有师生开展行程轨迹信息、身体状态信息、疾病经历信息、医学观察信息等开展全面排查,开学前还要对返校行程信息开展排查,确保无一遗漏。

四、做好线上教学。教务部门、各教学单位、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应按照线上教学工作预案,确保学生217日开始线上上课,并为学生提供辅导、答疑等线上教育教学活动,做到停课不停学。严禁各单位在开学前组织线下教学、集训、培训等聚集性活动。

五、加强校园管理。疫情防控期间,严格管控学校校门。进出校区人员必须戴口罩,一律测量体温。落实本校教职员工出入校园身份核验等疫情防控要求。非本校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,非公务和接送病人车辆一律不得入校。留学生公寓实行封闭管理,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监测体温,在校学生不出校园。在没有开学前,其他宿舍一律封门断水断电。疫情期间,快递、外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校区,由购物者到大门外自行领取物件。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,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理,遇有情况及时报告。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,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单位或个人的责任。后勤处应准备好独立隔离区,对出现疑似症状者,立即实施隔离措施,及时与市疾控中心和社区对接并配合做好转诊工作。

六、加强消毒工作。疫情防控期间后勤部门要做好校区清洁消毒、垃圾分类处理、电梯消杀、废弃口罩定点投掷等工作,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、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治工作。开学前,校医院要加强消毒物品、防护用品的储备,以及消毒人员的业务培训,提前对公共部位和重点场所开展消毒工作。

七、抓好宣传引导。宣传部门会同各单位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,加强疫情防控的科普宣传,提升师生防控本领,营造群防群控、科学防控和不造谣、不传谣、不信谣的防控氛围。要及时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,汇聚阻击疫情的强大合力。

八、师生严格自律。全校师生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有关要求,积极支持配合学校和地方政府做好各项防控工作,及时向所在单位和居住地社区如实报告个人及家庭成员相关情况,并无条件服从管控措施。师生所在单位要做好教育引导、提醒督促、检查处置等工作。

九、严肃追责问责。疫情就是命令,防控就是责任。校党委和纪委将坚持失责必问、问责必严,以严明纪律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有效落实,对造成不良影响和直接后果的,将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组织和个人的责任,对典型问题严查快办,及时公开通报曝光,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纪律保障。

安徽工业大学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

202028

上一条: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校园封闭管理的通知

下一条: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封闭校门相关问题的解释说明

关闭窗口

版权所有:安全保卫部(处)(武装部)  技术支持:信息化处
校园110报警服务专线:佳山校区:2311110      秀山校区:231511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