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内各单位,各居民住户:
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犬只管理,预防犬只伤人、污染环境,保障广大师生员工及家属健康和安全,维护校园秩序和环境卫生。根据《马鞍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犬只管理的通告》规定,现将加强和规范校园犬只管理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校校园为禁止养犬区域。禁止一切犬只进入校园。
二、家属区为限养区域。学校职工(家属)、居民住户饲养的观赏犬、宠物犬要到公安机关办理养犬登记手续,增强依法养犬,文明养犬的意识,不得侵扰他人的正常生活、损害他人合法权益。
三、学校各单位要积极做好规范犬只管理的宣传引导工作。
四、若发现校内有违规养犬、遛犬现象及流浪犬出现,请及时拨打公安110或安全保卫部(处)24小时接警服务电话:
佳山校区—2311110 秀山校区—2315110
特此通知
安全保卫部(处)
2018年10月24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