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大师生员工:
为创建整洁有序的校园环境,以良好的校园面貌迎接审核评估,近期学校将对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、部分楼宇周边的废弃自行车和电动车进行统一再清理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废弃车辆的认定标准
停放在校园公共区域、楼宇周边,车身残破、落满灰尘、轮胎没气等长期无人使用的自行车和电动车。
二、被清理自行车的存放地点
被清理的废弃自行车将统一移至指定地点暂行保管(佳山校区:西北门后空地;秀山校区:东大门东侧围墙内空地)。
三、具体时间安排
1.自行清理时间:4月13日至20日。请大家将自己的自行车或电动车清洁好并按序停放。
2.统一清理时间:4月21日。
3.车辆认领时间:4月22日至30日。
四、车辆认领
认领车辆的车主,请于2017年4月30日前携带个人身份证、购车发票等有效凭据,到保卫处按程序认领。规定时间内无人认领的废弃自行车和电动车,学校将依规进行集中处理。
五、相关事项
请各学院、有关单位做好本单位教职工清理通知,自行开展楼内废弃车辆清理,集中存放并报保卫处清理。楼宇外废弃车辆由保卫处直接清理。
特此通知
保卫处
2017年4月1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