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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知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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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20年中秋、国庆放假安排及工作时间调整的通知

时间:[2020年09月18日 11:06]  来源:  浏览:

各单位(部门)    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及我校2020—2021学年校历安排,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20年中秋、国庆放假安排及工作时间调整通知如下:    

一、国庆节放假调休安排    

10月1日—10月8日放假调休,共8天。9月27日(星期日)、10月10日(周六)上班、上课,分别执行10月5日(星期一)和10月6日(星期二)的教学计划。      

2020级本专科生10月1日-3日放假(原地休假不离马),10月4日起按计划开展军训及国防教育相关活动。    

二、工作时间调整    

10月9日(星期五)起,执行冬季作息时间:上午8:00—11:30;下午2:00—5:30(晚上上课时间为:18:30-21:00)。    

请各单位(部门)按照新的作息时间及时调整工作安排。    

三、有关要求    

1、全校师生节假日期间要妥善安排活动,减少外出,不去往中高风险地区出行时注意安全,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,避免人员聚集。各学院严格审批学生外出(离校、离马)申请并做好假期留校学生管理服务。离马的同学乘坐飞机、火车、长途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时尽量选择直达班次,减少换乘,保留好购票信息(包括出租车票、地铁票、公交车票等)。教职工离马继续执行审批备案制度。放假期间继续坚持“日报告”“零报告”制度,各学院部门要精确掌握本单位所有教职工健康检测及行程记录信息,辅导员要精确掌握所有学生的健康检测及行程记录信息。离马后再返校的师生由各学院做好审批与信息统计,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一律暂缓返校。    

2、各单位、各部门不可放松警惕,要按照教育部坚持人物同防、多病共防、落实“四早”防控措施,精准防控,持续筑牢“内”“外”两条防线,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。妥善安排好疫情防控、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,高度重视国(境)外人员返马信息动态管理,与地方社区和疾控部门做好衔接,落实好管控措施。学工部、研工部、教师工作部、安保部、后勤处等部门要制定放假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,要完善及时发现、快速处置、精准管控流程,提升监测敏感性,强化信息共享,真正做到早发现、早报告、快速处置。    

3、各单位(部门)负责人要保持通信畅通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师生员工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各单位假期值班表请在9月29日下午下班前发党办校办邮箱(提供盖公章的扫描件)。学校安全24小时总值班电话:2311110。疫情防控信息按原渠道报送。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   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020年9月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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